汕头卫生专项检查查出不合格隐形眼镜护理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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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1:13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敏)明明是只能用于隐形眼镜消毒护理的护理液,却在外包装上标明“可作滴眼用”,并宣传有抑菌效果。近两个月来,我市卫生监督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毒剂专项检查,发现不少“消字号”产品打“擦边球”,在说明书上夸大宣传、暗示疗效,误导消费者。 在近两个月的检查中,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监督人员200人次,对我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消毒剂和有抗抑菌效果的卫生用品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消毒剂厂家2家、药店40家和其他经营使用单位48家。监督人员在11家药店和2家眼镜店内共查获不合格产品41种,涉及34家生产单位。这些不合格产品包括消毒剂、抗抑菌洗剂、隐形眼镜护理液等,普遍存在杀菌效果不合格、标签及说明书不规范、无卫生许可证等问题,其中属于卫生部通报的违法宣传或杀菌效果不合格产品有16种。 市卫生监督所的陈医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汕头市场上销售的消毒剂产品标签及说明书不规范,产品夸大宣传、暗示疗效现象比较普遍。不少经营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消毒剂索证制度,经营不合格消毒产品,或无许可证、许可批件产品。专家提醒市民,由于消毒剂和抗抑菌洗剂不是药品或保健品,没有治疗和保健的功效,消费者应当“擦亮双眼”,别被外包装过分夸大的宣传疗效和保健作用误导。妇女在购买用于阴道冲洗的抗抑菌洗剂时,应特别注意其生产企业是否已取得卫生许可证、该产品是否已取得许可批件,否则如果误用了不合格产品,可能严重危害身体健康。(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