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学规范异性交往 不提倡在娱乐场所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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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5:2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23日电据新闻晚报报道,上海市西中学制订了男女生交往“八提倡、八不提倡”规范,希望通过规范指导男女生交往行为,为同学们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交往环境。 男女生交往“八提倡、八不提倡”规范分别是: 一、交往对象:提倡男女同班同学多交往,不提倡男女生跨班、跨年级,更不提倡跨校,甚至跨行业交往。 二、交往范围:提倡男女生集体交往,不提倡男女生单个密度交往。 三、交往场合:提倡男女生在校内交往,不提倡男女生在校外,尤其在娱乐场所交往。 四、交往内容:提倡学生交往多谈学习、工作等健康内容,不提倡同学交往谈吃、谈穿、谈玩。 五、交往形式:提倡学生交往重精神轻物质,不提倡学生交往送礼。 六、交往举止:提倡男女生交往讲究文明,举止言辞得体,不提倡男女交往动手动脚,肢体接触。 七、交往指导:提倡男女交往应主动听取长辈的指导,不提倡背着长辈特别是监护人交往。 八、交往虚实:提倡男女生交往在现实环境中进行,不提倡男女生在网上交往。(杨玉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