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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地方GDP发布权只是开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6:54 中国青年报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表示,从明年起,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的GDP统计数据经联审后,将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公布,此后,各地发布的相关数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有专家认为,这可能将是一场由上而下的“统计肃查风暴”。

  从1985年建立GDP核算和发布制度以来,中国GDP统计的真实性就一直备受国内外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GDP统计是否存在水分以及存在多大的水分上,它能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从GDP本身来看,它具有反映一国经济发展数量指针和质量指针的功能,后者即经济的基本结构变化和增长方式,而这一点对经济能否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GDP能否实现它的这个功能,反映上述两方面的要求,关键在于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如果政府无法从统计数据中把握经济整体真实状况,就无法制定科学的调控政策,经济就容易走入一种无序状态。正是在这一点上,中国现在采取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存在一些问题。用李德水的话说,主要是没有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的机制,从而使得GDP数据的可靠性和严肃性受到怀疑,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中央和地方加权后的GDP不一致。

  以今年为例,如果只把各省统计局上报的数据进行加权计算,中国经济总量(GDP总额)中央和地方数据已经连续三个季度存在10多个百分点的差距。为什么各地方统计出来的数字,会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大许多呢?很显然,地方统计数字存在失真现象。由于各级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和升迁与GDP密切相关,统计局的调查、汇总数据经常会受到行政干预,有些地方GDP的公布甚至要领导签字才行,所以也就造成了部分干部对GDP数字的追逐以及“数字出干部”现象。

  出现这种现象,除了与现行的干部考核制度有关外,主要还在于统计体制的缺陷。我们实行的是“双重管理”的统计体制,这种统计制度抗干扰能力弱,不能很好地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也不能很好地协调统计信息采集的客观性、统计信息运行的高效率与满足多层次信息需求的多样性之间的关系。

  因此,需要对中国的统计体制,尤其是GDP的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改进,建立一个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定期修正和调整机制,从而最终实现GDP“初步核算、初步核实、最终核实”的核算和发布制度目标。现在看来,要达到这一目的,提高我国统计数据的质量,技术上没多大问题,因为我国统计工作在技术上与发达国家已差别不大。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从体制上限制乃至消除少数官员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减少乃至消除一些具有行政权力的部门对统计部门工作的干预和不正常影响,并在实践中保证统计数据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地区GDP核算进行重大改进,建立地区GDP数据联审制度,统一回收地方GDP数据发布权,是统计体制改革的一个开端,但要做到统计数据与政绩无关,仅有统计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改革现行政绩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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