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推行执法责任制(来自基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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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5: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今年4月初,山东淄博市临淄区地税局涉外分局率先在全国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该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税务机关享有的权力分解、归纳为10大项权力,并进一步细分为58项子权力和若干权力点,同时明确了每个执法环节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 为保证责任制的实行,涉外分局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进行责任分解,岗位定位,将执法责任落实到人,以此作为考核执法质量、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主要依据,切实做到每一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推进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涉外分局从确定方案、拟定制度到具体实施的各个环节,坚持以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他们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规章制度,让每个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推行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的执法职责和工作标准,为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他们还对本地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认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执法责任制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总结经验,纠正不足。对于在开展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及时修订完善,切实做到该项工作能够统一、规范、完整。 由于涉外分局各内部岗位认真履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程,2004年规范执法合格率达100%,岗位目标完成率达100%,征管质量考核达标率100%,在确保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同时,提前完成全年各项税收任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山东淄博市 江新华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24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