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勒索焚尸抢劫 仨农民一审被判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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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9:29 新华网 |
绑架!勒索!焚尸!抢劫!这个由仅有小学文化的农民组成的抢劫团伙在1995年至1997年三年的时间里,先后制造多起抢劫血案,并残忍地杀害了6条无辜的生命。近日,这个手段残忍的犯罪团伙终于得到法律的制裁。(旁白:这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10月,潘某得知海城市西柳镇有个算命的“王瞎子”家挺有钱,于是他找到秦某和曹某等人共商打劫“大计”。当年10月8日7时,秦某等人带着尖刀、软线来到“王瞎子”家。他们以算命为由骗开房门,曹某不由分说上前朝“王瞎子”肚子上就是一刀,“王瞎子”大声呼救,秦某又朝“王瞎子”颈部割一刀将其杀死。随后,曹某又将“王瞎子”的妻子勒死,几人还合伙把雇来领路的人也给杀了,抢走8000块钱,两件儿皮夹克,还有一些金首饰。(旁白:以为人算命为生的“王瞎子”一定没有算到自己是这样的死法。) 其实这些人几年前就都负案在身。1995年6月4日,潘某会同他人在辽阳站前骗乘一辆吉普车,当车行至辽连公路上时,潘某等人欲抢车,遭到司机反抗,曹某用自制手枪将其打死。随后,曹某等人将车开到附近的一座山顶,用汽油将车和司机尸体点燃焚烧后逃离。1997年8月19日,秦某等三人将邢某劫持到千山区齐大山镇一山坡上,在向邢某索要其父电话后,将其“撕票”后掩埋。随后,秦某根据电话号码向邢某父亲索要30万。取钱时遇到守候的公安人员,秦某逃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秦某等人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仍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以绑架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潘某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曹某以抢劫罪、窝藏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常琳)(来源:北方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