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掐死女童天理难容 儿子窝藏疑犯罪有应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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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9:45 新华网 |
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23日电(余作才 李嘉)日前,猥亵8岁女童后因害怕罪行暴露而将受害人掐死的被告人吴继峰,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继峰的儿子吴某,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8142元。 今年8月22日下午,永福县永安乡凤凰村长期过着单身生活的51岁老头吴继峰,见本村的小女孩小岚一个人在村中玩耍,便诱骗其到本村水滩岭山上寻找毛桃。当行至半山腰时,吴继峰顿生邪念,对小岚进行猥亵,后怕小岚回家将此事告知亲人,又残忍将其掐死。吴继峰杀人后唯恐罪行暴露,又将小岚的尸体拖至附近的石洞中隐藏后才逃离现场。 9月2日,吴继峰得知小岚的尸体己被他人找到,便告诉自己的儿子吴某,自己要外出躲藏几天。期间以写字条的方式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吴某明知自己父亲吴继峰有杀人嫌疑,并外出躲藏,仍送去食物等物品。同时两次写字条向吴继峰通报情况,并让尽快其逃跑。9月4日凌晨,公安人员在永福县凤凰村拉金屯吴继峰的女儿家附近,将吴继峰抓获。同日17时许,吴某被公安人员传唤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继峰猥亵幼女后又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吴某明知父亲吴继峰杀人,仍为其提供物品,告知情况,要其逃跑,企图使吴继峰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构成窝藏罪。(完)(广西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