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并殴伤他人 海南澄迈一政协常委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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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0:40 新华网 |
海南澄迈一政协常委陈某因与林某有经济纠纷,竟伙同他人把林某“控制”起来,并将其殴打成轻伤。12月23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陈某因与林某有经济纠纷,于今年6月20日上午8时许,伙同曾某、王某等四人,在海口市望海楼酒店将林某强行押上陈某驾驶的白色奇瑞轿车,然后拉往澄迈县福山镇红湖度假村一房间控制起来,逼迫林某写下一份欠钱经过及一份以车作还款担保的书面材料,并让林某打电话让其家人和朋友凑钱。 至当天下午5时许,陈某等人将林某带到澄迈县公安局金江派出所报案称林某诈骗,因属经济纠纷,派出所未予受理。于是,陈某又写了一份还款协议书,让林某签名,在收到林某妻子送来的6万元钱,并扣下林某的一辆黑色北京现代轿车作抵押后,才让林某离开。林某在被控制期间受到殴打,致使颈部、胸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喉闭合性损伤,经法医鉴定,林某伤情属轻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曾某无视国家法律,为追回欠款而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达9个小时之久,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天法庭当庭未作出宣判。(完)(记者全德权苏钟)(来源:商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