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 合力打击经济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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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0:50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岱娜)昨天,我市第一次召开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会议,专门讨论研究当前汕头要如何迅速启动衔接机制,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工作的有效衔接,解决信息沟通不足、案件移送不及时、协作配合不规范等问题。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汉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中,将拟订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三大制度”以及相互监督、相互协作工作“两个机制”,同时包括强化检察职能作用,规范统一制作涉及工作衔接的法律文书,成员单位要加强相互业务交流等内容。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同时报送同级检察机关备案;行政执法机关对于公安机关不接受所移送案件,或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有异议,应当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监督;检察机关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案件,可以派员提前介入等。(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