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一费制”28日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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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2:12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李雪萍)我省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听证会将于12月28日举行。根据今年秋季国务院出台的政策,要求下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教育收费“一费制”。我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准备工作日前就绪。届时,将由省物价局牵头,省教育厅选派多名代表出席听证会。经过听证,把合理收费部分确定下来,公之于众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此避免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一费制”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一费制”中的杂费,包括了学生家长或个人应分担的极少部分办学公用经费;还包括部分信息技术教育、北方地区冬季取暖的补充性费用,在全国不实行统一的标准。各地的“一费制”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对住宿学生,学校可以按规定适当收取住宿费。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酌情减免杂费、住宿费和课本费。 本报记者李雪萍(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