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首次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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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5:22 新华网 |
12月22日,记者从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不服武威市公安机关扣押财产的行为,而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的“状告公安局案”历经一波三折后,日前,该案又有进展——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办公室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据了解,公开听证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在我省法院尚属首次,法院不日将对该案作出裁定。 案情回放 2002年武威市公安局以“赃物”名义把武威市凉州区一包工头聂振华的价值32万元的装载机扣押了。因不满公安局的“扣押”行为,聂振华于2003年10月21日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武威市公安局扣押聂振华的装载机系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聂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理范围,并裁定驳回聂振华的起诉。 后聂振华不服一审裁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随后,不服裁定的聂振华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办公室申请国家赔偿。近日,省高院在武威举行了关于此案的“听证会”。(记者张永生) 编辑:俞昱邦(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