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消费小心价格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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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2:58 信息时报 |
岁末的采购高峰即将来临,昨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特意归纳出五大价格陷阱,提请消费者注意。 陷阱一:虚假标价 经营者虚构一个比较高的原价,然后谎称降价或折扣诱骗消费者购买。去年就有消费者以3万元买下一玉器店的“镇店之宝”———一只玉镯,后来拿到广东省珠宝鉴定质监所检查时,发现只不过是市值几十元的C货而已。 陷阱二:黑箱计价 经营者故意隐瞒,使消费者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接受不必要的附加项目和费用。广州某酒家用所谓特价菜来招徕顾客,宣传龙虾仅168元500克,但是要加工要另外收费。服务员也不向顾客说明实情,等到消费者结账时,却统统加入其中。 有些酒家还在不明示的情况下,向顾客收取所谓的节日服务费。去年天河北路某西餐厅没有在任何的广告或者菜单上写明要收取服务费,消费者结帐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要收取10%的节日服务费,餐厅的负责人美其名曰:“服务员过节还要服务顾客,顾客应该象征性地表示一下。” 陷阱三:模糊标价 用不规范的表述与消费者玩文字游戏。经营者在标价时,故意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诱导消费者。如一些旅行社宣传“6日游仅2000元”,而实际上是第1天晚上出发,第6天一早返程,6日游缩水成4日游。 陷阱四:强买强卖 这就是典型的“我的地盘我说了算”,商家使用强制的店堂告示,强行要求消费者遵守。这类投诉最容易发生在消费者看电影的时候,如果消费者要看电影,就一定要在影城规定的范围内消费,不能自带食品。 陷阱五:虚假清仓 利用消费者认为清仓价格必然优惠的惯性思维。一些商家谎称节日后本店转业,最后几天清仓大甩卖,价格绝对优惠,事实上过了很多天甚至半年仍然没有停业,价格也并不优惠。 广州市消委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节日期间权益受损,应注意保留好证据,据此向物价、工商、消协等部门反映情况。时报记者叶静通讯员陈才兴(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