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职业教育有新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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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4:4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婉婉)为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省委、省政府日前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振兴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根据该意见职业教育办学的主体、模式、环境等将会有所改变。 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将趋向多元化。招生政策将得到进一步改进,各市要把民办、外资办、企业办等中等职业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一并纳入招生计划和招生指南,统一向社会公布。围绕优势学校、优势专业,采取划转、合并、迁建等办法,每个市力争组建若干所规模较大、特色较浓、竞争力较强的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城乡合作办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跨地区合作,促进向发达地区的劳务输出。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也将得到转换。各市各建设一批公共实习实训基地,积极采取校际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改善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条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允许各市通过公开招考的办法从企业引进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积极建立兼职职业教育人才库。加强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并且鼓励“双师型”教师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教育发展的环境将得到优化。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将得到增加,在控制收费总水平的前提下,允许紧缺专业和品牌专业收费标准适当上浮。强化金融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独立设置职业教育职务评定委员会和职业教育专业审定委员会,尽快制定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定办法和职业教育办学质量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强化岗位培训,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实施职业教育宣传工程,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