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度河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潘殿卿被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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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9:56 新华网 |
24日,记者从衡水市有关部门获悉,原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以下简称“哈院”)院长、2001年度河北十大杰出青年潘殿卿因涉嫌受贿罪,日前被依法逮捕,现已由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共查实违纪总金额2048万余元,其中索贿受贿98万余元。 经查,1999年至2003年,潘殿卿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7.5万元、美金1万元、物品折合人民币3.31万元,总计索贿受贿98万余元。2000年至2003年,潘殿卿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在哈院报销用于个人支出和参评省“五四青年”奖章和省“十大杰出青年”等费用,贪污公款5.2146万元。 2003年4月22日,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期,潘殿卿擅自乘哈院汽车赴京将原衡水市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当时在北京广播学院学习的孙某接回衡水。期间,到达衡水的1625次列车上有“非典”疑似病人需接走隔离,因与潘殿卿联系不上,致使该列车在衡水火车站延误发车1小时20分钟。 1999年4月至2002年底,潘殿卿违反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经院党委会讨论,而由院长办公会、院长工作会决定提拔任用干部122名。 2001年9月,潘殿卿指使哈院药剂科主任张某向与哈院有业务关系的衡水市人康药房索要资金19.5万元,以购买美国产AgiLent1100液相色谱仪一台,供哈院药剂科使用。 2003年4月,哈院外科住院大楼落成庆典,向与哈院有业务关系的有关医药供销企业索要人民币35.5万元。 潘殿卿在任哈院院长期间,该院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随意吃喝送礼、挥霍浪费公款,其中相当部分费用支出采取虚列工资、虚开广告费、修缮费、会务费等方式做账目处理。该案共查实违纪总金额2048万余元。(来源:燕赵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