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青年王峰被追授为见义勇为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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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0:13 新华网 |
在西安一边打工一边求学的湖北十堰青年王峰,面对公安民警被歹徒围打昏迷,挺身而出,与歹徒殊死搏斗,结果被歹徒打成重伤抢救无效牺牲。为表彰王峰见义勇为的精神,昨日下午,西安市召开表彰大会,追授王峰“西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奖励王峰母亲5万元。 王峰是湖北十堰人,1999年到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上自考。为减轻家庭负担,他一直坚持靠打工给自己挣学费、生活费。 2003年1月18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冯某、邹某等7人酒后在西安市碑林区皇甫庄寻衅滋事,殴打群众。闻讯赶来的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值班民警卢某进行制止,遭到冯某等人殴打而致昏迷。在群众和民警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途经此地的王峰奋勇上前,与歹徒殊死搏斗。不幸遭歹徒用砖块击打头部,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时年仅23岁。 噩耗传到湖北十堰老家,王峰的母亲肖志莲悲痛万分。2004年5月中旬,肖志莲来到西安,先后找到公安机关和碑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希望政府部门对儿子的“见义勇为”行为给以证明。6月25日,肖志莲接到了由西安市碑林区政府为王峰颁发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同时获得5000元奖金。痛失儿子的肖志莲认为,儿子应得到更高的荣誉。12月1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正式追授王峰为“西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在昨日的表彰会上,西安市市长孙清云将“西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证书和奖金5万元颁给英雄母亲肖志莲。 西安市市委常委、副市长信长星在讲话中指出,王峰是十堰人民的骄傲,也是西安人民的骄傲。他号召全市各级机关和部门深入开展宣传学习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见义勇为保护激励机制,并千方百计解决好见义勇为人员在医疗、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来源:华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