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有了“审计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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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1:08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陈新坦) 老年人没有生活来源将由政府供养。今天下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为老年人的权益维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另外,会议还表决通过岛城首个审计监督条例————《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按照该《条例》,审计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据了解,上述《条例》和《规定》均于明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