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禁压低地价招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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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2:34 兰州晨报 |
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严禁压低地价招商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新华社24日受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决定》指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决定》指出,要建立起严格的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农田划定不得擅自占用《决定》规定,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凡不符合规划的,不得批准用地。严禁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决定》规定,今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非法压低地价进行招商行为将被严格禁止。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