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惊天贩枪案宣判 刘冰等人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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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3:24 新华网 |
昨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兰州“12·18”惊天贩枪案在兰审理的33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后认定,检察机关指控首犯刘冰犯有窝藏罪罪名不成立,指控其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罪名成立。鉴于刘冰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罪犯,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处 罚,故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文建、王中海、白龙、韩乙卜拉、马沙力海5名主犯被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其分别犯有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被告人韩乙卜拉、马沙力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故对两名被告人缓期两年执行死刑。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韩军、马志勇的罪名成立,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春泉、辛晓军、辛玉成、辛克庆、任文涛等其他各被告人,虽然检察机关指控其的罪名成立,但在此案中属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一审分别判处其20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有6名被告人被处以缓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冰、王文建、王中海等部分被告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要上诉。买卖枪支500余次2003年12月18日,兰州铁路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抓获一名公安部网上通缉的持枪绑架案逃犯,并在其出租车内当场缴获仿“六四”手枪6支,子弹105发。兰铁公安局将案情上报后,铁道部公安局统一协调指挥,兰州、济南等铁路公安局和山东、青海地方公安局协同作战,分别在陇、鲁、青等地先后抓获刘冰、王文建、马沙力海等犯罪嫌疑人。经查,从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各被告人作案数十起,非法转手买卖枪支达500多次。破案后,公安机关缴获枪支99支,子弹1000余发。一案分成五案审检察机关对涉及这起震惊全国的特大贩枪案的49名被告人进一步审查后,决定对其中3名被告人免于起诉,另46名被告人被移送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于案情重大,涉案人数和涉案枪支在全国司法史上均属罕见,故法院将一案分为5案,对46名被告人进行分批审理。 除其中33名被告人在兰州受审外,另有13名被告人在被羁押地宝鸡市接受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法官的审理。经过连续两天的审理后,已当庭宣判。(记者阎冬) 编辑:俞昱邦(来源:兰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