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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花园“老二”被判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4:13 东南快报

  本报讯“大园主”曾永待患尿毒症在被收监期间死亡,“二号园主”刘运莉被判有期徒刑20年,其他10名骨干各被判处3至16年有期徒刑。这是在晋江市横行一时的“魔鬼花园”的最终下场。经近两个月审理,昨日下午,晋江市法院对“魔鬼花园”11人一审宣判。

  据悉,曾永待犯罪团伙自2003年初成立以来,聚居于晋江市池店镇“魔鬼花园”,四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造成人心慌慌,一些商人不堪其敲诈,搬往他地。

  2003年8月27日,晋江警方抓捕了该团伙的主要骨干王仁坦,主犯曾永待后被收监,因病而死,其余骨干也纷纷落网。今年6月22日,该犯罪团伙最后一名要犯刘运莉被抓获。10月29日,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对刘运莉等11名被告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团伙作案27起,其中敲诈勒索20起(非法所得16万余元)。该团伙采取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法院查清,该团伙共拥有立式双管猎枪1支、发令手枪6支、小口径左轮手枪1支、伪真手枪1支,双管玩具猎枪1支、消防枪5支、消防枪柄1个、汽枪枪管3支、汽枪枪杷3个、手枪枪套1个、射钉器1支,共24件枪械及各种子弹几百发,以及其他斧头、刀具和吉普车、轿车、三轮摩托车各一辆。

  法院判决,被告刘运莉犯敲诈勒索罪(参与20起),非法持枪罪(1起)、故意伤害罪(2起)、寻衅滋事(4起),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曾江胜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王仁坦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的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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