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付帐后逃生”让我们心灵震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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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0:01 红网 |
人们常说,在危险的瞬间,往往最能够体现出一个人的品性。因而,在突发性的事故和灾难中,在公共利益和国家财产遭受外力“威胁”的时候,有的人将生存的空间和机会让给了他人,有的人则临危不惧见义勇为…… 人类道德素质中美好的一面因此得到了强有力的诠释。值得欣慰的是,如此从道德层面上自发自觉延伸出来的“正义”行为和现象,在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屡屡让我们感到了心灵的净化和震撼——据12月23日的《信息时报》报道,广州东山区梅东路慧富通商贸大厦首层的“蓝与白”餐店第八分店厨房不慎失火,事发时,正在用餐的40多名食客纷纷逃生,当时还有数名食客留下了餐饮费后,才逃生。面对可预知、突如其来的生命危险,还能够做到极力抑制住逃生的欲望,“付了帐然后离去”,就不能不令人对其产生深深地敬意。一边是自己宝贵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一边是自己的个体信用操守,当后者的坚守动力超越了前者的“本能”,无疑,这就是“精神力量”的作用使然。 笔者以为,所谓“精神力量”,无非是一种人们自觉维护公德、保持私德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在这种强大“力量”的支配下,“大”处讲,可以激励人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流血牺牲;“小”处说,可以促使人与人为善遵守诚信等。在我看来,“先付帐后逃生”正是有基于此:吃了饭哪能不掏钱呢?即便是灾难来临之际也无法忘怀应尽的社会义务。 由此,我不禁想到了一位普通遇难矿工在生命最后一刻写在安全帽上的“欠债遗书”。2003年4月,娄底市涟源“七一煤矿”发生矿难,安监员聂清文用粉笔在安全帽上写下了自己所欠债务的数额和对象——这一份“特殊”的遗言让无数人为之泪流满面。尽管聂清文家境贫寒,尽管也没有高深的学养,但他在道德操守方面却是“光芒照人”。 我们这个国家,我们这个民族,从来不缺乏滋生“精神力量”的文化土壤和思想环境。在我们被无数次地感动过和心灵震撼过之后,我们唯一能作也是必须要做的就是: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精神的力量”汇聚如海。(稿源:红网)(作者:陈一舟)(编辑: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