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府原副秘书长受贿401万元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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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3:4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长沙12月25日电 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父子受贿案24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王道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子王健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道生1995年至1999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销售烟叶、钢材、拨付资金等方面为他人牟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1万元,其中,王健参与收受贿赂203万元。其父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二人共同或单独收受他人共计人民币355万元财物的犯罪事实。法院认为,两被告认罪态度较好,且能退还全部赃款,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