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意志不等于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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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6:46 解放军报 |
本报讯郭可兴、记者高志文报道:12月上旬,第二炮兵某部汽车连驾驶员小李将车钥匙交给一名出私车的干部,结果造成交通事故,小李为此挨了处分。该部以此为例开展教育讨论,引导官兵对个别干部的违规要求敢于依法说“不”。 12月初,一名干部找小李要车钥匙出私车。小李虽然知道出私车违反部队的规章制度,但由于这名干部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小李还是将车钥匙交给了他,结果造成交通事故。该部在对这名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将小李调离驾驶员工作岗位并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 交出一把车钥匙却挨了一个处分,这事让小李觉得委屈:执行领导的命令难道有错吗?一些官兵也觉得小李有点“冤”,认为小李交出车钥匙是服从上级的命令,小李不应当对这起事故负责。 为澄清官兵的模糊认识,该部组织官兵围绕“正确认识上级命令与上级个人意志、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关系”、“依法抵制违反原则的事就是不尊重领导吗”等问题开展讨论,引导官兵对上级违反法规制度的要求要敢于依法说“不”。该部还以此为契机,对个别干部碍于上下级、同乡等关系,在官兵立功、入党、考学等敏感事务上淡化组织纪律观念的行为进行了查纠。(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