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车船税元旦后开征 自行车税额4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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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8:00 新华网 |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25日电 24日从市地方税务局获悉,天津市2005年度车船使用(牌照)税,将从20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开始征缴,包括自行车、手推车、兽力车等车辆都需要缴纳车船税,纳税方法仍采用车辆IC卡计税。与往年不同,此次全市取消了纳税车辆标志工本费。 市地税局下发的《通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天津市范围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依法缴纳 2005年度车船使用 (牌照)税。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内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IC卡,到单位坐落地或个人居住地的区、县地税分局办理车船使用税纳税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车辆,持IC卡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理车船使用税纳税手续。没有IC卡的外地驻津车辆凭机动车行车执照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 《通告》还规定,免税车辆必须在纳税期限内持有关证明和 IC卡,到单位坐落地或主管地税分局办理车船使用(牌照)免税和写卡手续。单位和职工个人自行车税由单位负责代征代缴,其他个人(外籍个人)的非机动车(自行车),到居住地的地税分局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应税拖拉机到所在地的地税分局缴纳车船使用税。单位和个人的船只,到市航运管理处办理车船使用税纳税手续凡未在期限内缴纳车船税的,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完)(记者邓晶龙)(来源:每日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