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部纳入 我国公务员范围将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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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8:16 南方日报 |
本报讯综合新华社报道:在经过4年起草砥砺、13次易稿,与近500万公务员息息相关的公务员法草案正式提请昨日开始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也是我国首次专门就人事管理进行立法。 这一草案对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职务职级、奖励、纪律与处分等一系列内容作出了全面规定。如草案规定了15项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等。 公务员法草案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了公务员范围。按照草案规定,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和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而按照现行的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的范围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管理。 见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