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生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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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9:2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文军性典)昨天,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涉嫌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与被告人王道生一同被宣判的还有其子、原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副主任王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道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王健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被告人王道生、王健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401.0914万元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