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排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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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9:25 新华网 |
明年起,郑州市开始实施《市属国有破产企业和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记者日前了解到,市劳动、国资委、经委、财政部门已联合排定相关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申报、认定“时间表”,其中2005年申报时间为1月5日至2月5日。 按照规定,2005年国有困难(破产)企业申报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申报时间为明年1月5日至2月5日,审查审批时间为明年2月20日至3月30日。 明年以后,申报认定申报时间固定为每年10月8日至15日。国有困难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初审后,带相关材料报市劳动部门。国有破产企业由原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劳动部门。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国有企业,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劳动部门。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由退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上报。10月16日至11月15日,市国资委初审后,会同劳动、财政、经委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审查认定;11月16日至30日,市劳动部门将认定结果通知国有破产(困难)企业,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原因。随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参保手续。 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借款程序为:每年12月1日至5日,国有困难企业向市国资委提出借款申请;12月6日至10日,市国资委受理审核汇总后提出意见报市财政局;12月11日至15日,借款企业与财政局签订借款、还款协议,市财政局将费用拨到市医保中心有关账户。(来源:郑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