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敲定节假日安排 禁止借机搞公款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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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0:10 新华网 |
“两节”将至,省政府要求我省各地区及单位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以特急明电形式发布了我省2005年度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节假日安排。 上述节假日的具体安排为: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春节,2月9日~15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 省政府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 (记者 杨海峰)(来源:华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