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砍杀4亲人 宜州一农民一审被判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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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0:34 新华网 |
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26日电(陈志远、覃广华)仅仅因谁种父亲1.5亩甘蔗地而引发的纠纷,广西宜州市农民邓福生将自己的父亲、兄、嫂及侄女4位亲人,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内当场杀害。日前,邓福生被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处死刑。 邓福生,男,1972年生,宜州市石别镇农民。 2000年,邓福生认为父亲邓金堂年纪大了,不适宜再耕种田地,就“租”种了父亲名下的1.5亩甘蔗地。2001年,邓金堂认为大儿子邓福光能更好地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就搬到邓福光家居住,并要回甘蔗地给邓福光耕种。但是,邓福生以自己已种了甘蔗及“租期”未到等为由,—直不愿退出甘蔗地给邓福光耕种,兄弟俩为此产生了矛盾。 2003年11月,邓福光将邓福生种在该地的甘蔗砍下卖给了糖厂。邓福生很生气,扬言:“他们砍我们的甘蔗,我就砍他们家的人头!” 另外邓福生还想到:邓福光借钱不归还、不给地让其建房、其父又偏袒哥哥……他认为邓福光欺人太甚,遂产生了杀死他全家的歹念。随后几天,邓福生把家里的谷子卖掉,以作为自己杀人后潜逃的费用。 2003年11月12日晚8时许,邓福生在家里拿了一把砍甘蔗的砍刀窜到邓福光家,从后门溜进洗澡房守侯。当邓福光提着水桶推门进洗澡房时,邓福生突然从门后窜出,举刀朝邓福光的头部猛砍一刀,邓福生被砍倒地后大声喊叫,邓福生又朝邓福光头部猛砍数刀,致邓福光当场死亡。然后,邓福生又朝闻声赶来探问究竟的邓福光妻子潘某头部猛砍一刀,潘某大喊“救命啊!”并抱住头往外跑,其9岁的女儿小菊听到喊声跑进来时恰好与她相撞,两人同时倒地,邓福生举刀朝倒地的2人头部连砍数刀,2人也当场气绝身亡。之后,他又持砍刀冲进其睡房,举刀朝正在休息的邓金堂头部连砍数刀,听到没有声音后(邓金堂当场死亡),才持刀逃离现场,将刀丢进附近的水库。就这样,不到10分钟邓福生就夺走4个亲人的生命。 作案后,斗大字不认识几个的邓福生也不知道怎样潜逃,就到邻近乡镇去打工,企图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4年3月25日,作案4月有余的邓福生被抓捕归案。审讯中,邓福生毫无悔意,还笑道:“我怕甚么,我已经赚了3条人命。”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邓福生杀死父亲和胞兄一家3口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本案虽因家庭矛盾引发,但被告人邓福生杀死多人,且杀害无辜,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完)(广西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