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7家不扫“门前雪”的单位受到处罚 列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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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0:46 新华网 |
12月25日,市城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7家不扫“门前雪”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12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要求市内各大单位、驻军及沿街单位立即上街清扫积雪。经检查,绝大部分单位能按要求组织清扫,但仍有7家单位没按要求清理积雪。我报于12月23日以《7家不扫“门前雪”单位被曝光》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同时,市城管部门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9条规定,对这7家单位进行了处罚。 长安区装饰材料和平路市场门前500平方米积雪未清,处5000元罚款;和平路石家庄泵业集团有限公司,门前及门口两侧便道600平方米积雪未清,处6000元罚款;平安大街石家庄市第一中学,门口及两侧便道400平方米积雪未清,处4000元罚款;新华路颐园宾馆,门前及两侧便道650平方米积雪未清,处6500元罚款;新华路华北烈士陵园墙外便道450平方米积雪未清,处4500元罚款;泰华街河北省人民医院西门口300平方米积雪未清,处3000元罚款;苑东街石家庄协和医院门前350平方米积雪未清理,处3500元罚款。 城管部门希望沿街单位引以为戒,抓紧时间,清理自己责任区内积雪,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来源:燕赵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