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一医院院长因索贿受贿、贪污公款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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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6:26 新华网 |
新华网石家庄12月26日电(记者王民)记者从河北省衡水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原院长潘殿卿因索贿受贿、贪污公款等日前被查处。 1999年至2003年,潘殿卿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总计索贿受贿98.97334万元。其中在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购买医疗设备过程中,先后9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36.5万元、美金1万元;在医院工程建设中,先后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计人民币15.5万元、物品价值人民币2.4万元,并两次向他人索取人民币20万元。在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中,先后3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4.5万元;在医院中层干部竞聘和人员招录中,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1万元,购物卡5000元、物品价值人民币4100元。 2000年至2003年,潘殿卿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在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报销用于个人支出等费用,贪污公款5.2146万元。 潘殿卿在任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院长期间,该院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随意吃喝送礼、挥霍浪费公款,其中相当部分费用支出采取虚列工资,虚开广告费、修缮费、会务费等方式做账目处理。该案共查实违纪总金额2048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