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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也该整治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0:16 红网

  临近元旦、春节,稍微留意报纸和电视新闻,就会感受到食品安全问题又被提上了职能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继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各地工商管理部门相继出台文件,布置措施,其主旨无一例外是要加大力度,集中整治,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一般来说,根据以往的经验,针对特殊时段开展“集中整治”,是很容易出成果的。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问题食品绝不是节假日才会有的独特景观,之所以“集中整治”往往效果显著,不过是节日市场物流繁荣所至,而非其它。况且,从另一个层面上看,职能部门通过“集中整治”所取得的成果越大,就越能说明这个地方的日常监管工作做的很不到位。这些所谓的成果本应引起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省,但现实正好相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这样的成果被描成了一组组美妙的数据,载进部门的成绩单和领导的政绩表。这也是有人热衷于“集中整治”的一个因素。

  事实证明,尽管在“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下的“集中整治”能够产生一定的效果,但不可否定的是,食品安全是一个艰巨、复杂的长远问题,不可能振臂一呼就能一劳永逸。打击假冒伪劣与制假售假是一对长期共存的矛盾,你有攻略,他有守策;你集中,他分散;你搞阶段战役,他会伺机而行。应该说,正是由于一些职能部门偏重于“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客观上给了各类违法犯罪留下了时间和空间上的缝隙,助长了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查处这几个环节不可或缺,厚此薄彼都将得不偿失。阜阳奶粉、龙口粉丝、四川泡菜、广东毒酒……这些问题食品能够在市场长期流通,直到产生严重后果后才引起关注,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无疑是深刻惨痛的。

  据十月中旬《南方日报》披露,南方某省“八成食品企业不具生产条件”。这些问题企业之所以能够大量存在,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当地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的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问题企业当然只能是生产问题食品,而这些食品进入市场,为“集中整治”奉献成果事小,更重要的是它已经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确保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从隐患抓起。治标,更要治本,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来。如果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甚至就根本不去查找问题,等到“专项斗争”再去斗争、“集中整治”再去整治,那就会遗祸无穷。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涉及月月天天。对人民群众来说,节假日能吃什么固然重要,寻常日子里的果腹之食亦容不得半点马虎。这就要求肩负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对违法行为始终保存高压姿态,用“集中整治”的精神认真抓好常态管理。只有这样,“吃什么”才不至于成为令人头疼的问题,至少,不会成为节假日里的突出问题。(稿源:红网)(作者:梅广)(编辑: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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