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可开展计生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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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1:55 京华时报 |
作者: 来源: 新华社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2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即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增加了部分内容,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结扎术和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但申请开展上述服务项目,必须有1名以上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项目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行使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受理、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和赔偿调解的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