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长途驱车 依法送款入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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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2:2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12月21日,对于正在白湖监狱服刑的犯人张润龙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这一天,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的法官驱车200多公里,来到位于庐江县的白湖监狱,给张润龙送上了执行款。 今年66岁的张润龙,因严重触犯刑律,被龙子湖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张润龙的妻子与他离了婚,可张润龙却一直没有拿到应得的3000元财产。他在狱中多次写信给龙子湖区法院执行局,请求予以执行。为了有利于对服刑犯人的教育改造,法院研究决定,对触犯刑律的人要依法惩处,但对其合法权益也应予以保护。于是按判决结果对张的财产进行了依法执行。21日下午,当张润龙拿到了属于自己的3000元执行款,感动得眼泪直流。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一再向法官们道谢,表示好好改造,争取提前回家。 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毅告诉记者,张润龙身份虽然特殊,是正在监狱服刑的犯人,但他申请执行的是其合法财产,法院有义务保护他的合法权益,这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把执行款送给在监狱中服刑的犯人,是让他感到社会的温暖,希望他今后好好改造。本报记者贾学蕊本报通讯员 于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