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坛:有感于“谢绝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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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2:2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前不久,某县物价局依法查处某单位增加农民负担的价格违法案件后,当地一些农民在收到退款后表示要赠送一面锦旗,被该局干部谢绝了。据笔者所知,这是该局干部第六次谢绝当事人写感谢信、送锦旗。 以为人民服务为天职的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做自己应该做的分内之事,是没有图名图利的道理的。可在一些人看来,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民办事,接受群众的感谢,或收一面当事人送的表示感谢的锦旗,似乎天经地义。某些单位还将是否收到群众的表扬信、锦旗和牌匾等,作为评先创先的重要依据,更有甚者,少数干部为了体现自己的政绩或为了评上先进当上典型,竟伸手向群众要感谢、要表扬。这样的人和事,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影响了政府威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谢绝感谢”,所倡导的是求真务实精神,体现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都应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保持执政为民的公仆本色。 (张晓红 刘新华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