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煤(集团)公司为井下职工办意外伤害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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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4:42 新华网 |
12月22日,记者从鹤煤(集团)公司了解到,自2004年12月起,鹤煤(集团)公司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11000余名井下职工集体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统一缴纳保险费。这在河南省国有煤业公司中尚属首家。 据了解,凡与鹤煤(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协议的井下职工,包括全民固定工、协议工、民工,在井下作业发生工伤事故时,在取得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除按工伤保险得到应有的待遇外,可以再按意外伤害残疾程度得到一次性经济补偿。公司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不仅包括井下发生的工伤事故,而且包括被保险人在工作和生活所有领域的意外伤害事故。(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