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500万公务员息息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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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8:33 浙江在线 |
经过4年起草、13易其稿,与近500万公务员息息相关的公务员法草案,正式提请25日开始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公务员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部被纳入公务员范围。法官、检察官在纳入公务员范围的同时,根据其职务特点,另行设置法官、检察官职务;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一样纳入公务员的范围;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职务职级划分有较大调整 公务员领导职务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实行正常增资机制 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和正常增资机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对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并根据调查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任何机关不得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增加或者扣减、拖欠工资,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福利保险待遇。 不得违反15项纪律 分别是: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贪污、腐化、行贿、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辞职后两年内不得到相关企业任职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原系领导成员的3年内,其他公务员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营性活动。 实行“引咎辞职”制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聘任制纳入管理范畴 机关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来源: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