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选举需要有律师“站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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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9: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康劲 成都市锦江区河滨路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居民代表投票现场特邀了两名专业律师对选举工作进行鉴定。据了解,就选举程序进行法律鉴定并事后出具鉴定证书之举,目前在成都市范围内尚属首例(见12月26日《天府早报》)。 特邀律师为基层选举“站岗”,不仅在成都属于首例,就是在全国来看也非常新鲜,值得尝试并推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律师以往只是在民间经济事务中,受理合同或股东会议之类的法律鉴定。但是,把律师鉴定引入选举活动,使之成为一条法定的民主监督保障程序,是当今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中国未来选举制度的完善对此没有回避的理由。 受美国国务院及长期与中国合作研究基层民主选举的卡特中心邀请,一个由30余人组成的中国官员学者代表团对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进行了现场观摩。近距离观摩美国大选,目的就在于要着眼于民主选举的细节,寻找美国选举的程序设计及技术环节上的成熟经验。美国大选中的律师鉴证选举制度,就曾给许多中国代表留下很深的印象。在2004年美国大选投票过程中,在全美各投票点共有20000名律师进行现场监票,从技术操作环节上,监督和保障了选举结果可以真实地反映出选民意愿。 考察成都这次基层选举的做法,选举中导入律师鉴证制度,有很多优势。律师对选举活动中候选人定员、筛选正式候选人、现场答辩、投票等一系列程序进行监督,可以有效防止程序纰漏。同时,律师根据监督情况出具的鉴定书,具有法律证书的权威性,可以进一步保证选举的公正和公开。更主要的是,引入律师鉴证作为“第三方监督机制”,可以为程序公正提供一道新的保障,使基层选举逐步摆脱封闭、独立运作的保守模式,这本身就是政治民主化的可贵渐进。(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