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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显著 兰州11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9:33 新华网

  12月2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自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和配套文件,并通过各种方式举办培训班及大量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基础,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据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已有11.08万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740余万元,按《条例》进行工伤认定的有884人,为政策性破产的企业补发工伤证906人,进行伤残职工等级鉴定578人,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我省截止11月底,14个统筹地区中有13个地区启动实施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完成今年参保任务的75%,预计年底将全面完成今年40万人参保的目标任务。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为员工的工伤保险买单工伤保险属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缴纳,职工、个人不须缴纳任何费用,这也是和养老、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之处。由于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的,其费用理应由企业或雇主负担,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担补偿费用。据有关规定,凡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在我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范围之内,各有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应按规定向兰州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依照行业类别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七种情形定为工伤三种责任自负《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在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定为工作的其他情形。此外,《条例》还规定了三种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及自残或自杀的。(记者艾琳吕晟君)

  编辑:朱霞(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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