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开展农民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拖欠民工资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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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0:4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12月26日讯(记者刘艳)临近年末,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又该准备回家过年了。记者从省人劳厅获悉,从12月起至2005年2月1日,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比较多的建筑施工、服务、加工制造等企业和使用农民工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此次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中查出或接到群众举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根据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查处,为此,省人劳厅还于本月17日专门组织了各有关单位对新条例进行了座谈。根据新条例,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并不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限期内支付的,除了支付工资外,还要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作者:刘艳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