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伤保险参保人达68万流动人员参保成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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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0:4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12月26日讯(记者刘艳)截止目前,我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8万多人,今年1—10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1093人次,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254万元。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在明珠广场举行的纪念《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1周年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获悉的。 为纪念《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1周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今天上午,省人劳厅、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的宣传现场,通过广播
有关负责人介绍,从1989年以海口市为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工伤保险新制度开始,我省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至今已有15年。1994年1月1日,我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的《海南省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实施。2000年8月,海南农垦系统开始实施《海南农垦系统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至此,我省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我省工伤保险工作中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一些使用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和单位往往出于节余成本的考虑,隐瞒不报或少报参保人数,同时一些流动性比较大的进城务工人员参保意识有所欠缺,如建筑行业的工人和餐饮业的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较难得到经济补偿。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实行封顶,对于发生“大工伤”或发生工伤事故机率比较高的行业或单位来说,参加工伤保险不仅能保障职工权益,更能在事故发生后能有效化解单位的风险,减轻经济负担。 作者:刘艳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