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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建平———死犹未死的“黑哨”(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0:51 今晚报
龚建平———死犹未死的“黑哨”(组图)
龚建平———死犹未死的“黑哨”(组图)
背景回放———龚建平事件

  2001年12月,一封名为《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的信被摆到浙江省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负责人案前,这是一位自称“还有良知的裁判”寄来的,信件中还夹有4万元钱,当时就有人推测此乃龚建平所为。2002年1月15日,上海某媒体突然抛出一份所谓的“黑名单”,龚建平等裁判员赫然在列。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并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宣武分局看守所,龚建平的被刑拘意味着“扫黑”向纵深发展。

  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正式批捕龚建平。在公布的证据中,龚建平在执法绿城队的两场比赛中受贿10万元。逮捕龚建平标志着“扫黑”进入实质性阶段。

  2002年9月16日,龚案依法由公安宣武分局移交给该区检察院。10月9日,龚妻被告知案件已移交给检察机关。10月12日,律师王冰第二次与当事人龚建平见面。

  2002年10月16日,因证据不足,龚案被宣武区检察院退回公安宣武分局补充侦查。11月16日,分局第二次移交龚案。12月24日,检察院认定了龚案的涉嫌犯罪调查,但因为司法管辖问题,宣武区检察院和法院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

  2003年1月15日,宣武区人民法院正式决定受理“龚建平涉嫌受贿案”,并依法及时通知律师王冰。24日,王冰在指定地点第四次见到了龚建平。

  2003年1月29日,宣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龚建平涉嫌受贿案,法院当庭宣告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7月11日,龚建平病逝。

  公元2004年7月12日。这一天,中国的很多媒体都在醒目的位置刊发了这样一条消息———《“黑哨”龚建平病故》。其大意是因受贿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原国际级足球裁判龚建平在服刑期间死于血液病引发的并发症,时年44岁,而这时距离他入狱仅过了不到1年半的时间。龚建平,这位中国足球史上的黑哨第一人就这样走完了自己的人生旅程。尽管有些另类的味道,但是龚建平之死绝对是今年中国足坛最令人关注的新闻之一。

  中国人有句老话,叫做死者为大。其大意便是既然人已经死了,那就应该让他安安静静地走,不要再去打扰他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因病故去,即意味着案件执行的终结。从这个意义上说,龚建平在去世后,便不再受到法律的追究。然而,随着对龚建平去世这一事件报道的深入,似乎有种声音越来越强烈———“龚建平是一个好人”,“龚建平死得太冤了”,“龚建平为足球圈里的很多事儿背负了太多的责任”,甚至连当初揭发龚建平的反黑人物也都对其之死表示了叹惜之情。浙江绿城俱乐部老总宋卫平认为反黑的目的并不是针对龚建平的,“龚建平只是众多黑哨中的一个牺牲品”。

  宋卫平表示:“现在他都过世了,我实在不想在这种时候对他本人多作评论。”新华社反黑记者杨明更是直截了当地认为,中国足坛的黑哨腐败不应该由他(指龚建平)一个人去扛、去承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欠公正的。

  那么龚建平到底冤不冤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无论如何,龚建平收受贿赂的行为于法不容。法院的判决书上写得明白:2000年至2001年间,龚建平“先后9次收受钱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37万元的数目,按正常宣判其实不止10年有期徒刑,也正因他主动交待,方得以减刑。从这个意义上说,龚建平入狱是咎由自取。

  既然法律是公正的,判决也是公正的,那为什么大家对于龚建平的去世却寄予了相当大的同情呢?从比较肤浅的层次上来看,是其结局的过于悲惨使得大家不愿意对其太过指责。

  龚建平并没有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却在入狱后不久便患上了可怕的血液病。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曾经强壮得能够轻松地在12分钟跑测试中过关的他便被疾病折磨得皮包骨头了。这样的结局的确令人扼腕。而从更深的层次上来看,是外界对中国足球反黑行动半途而废的结果心生不满。中国足球的反黑风暴在逮捕了龚建平之后便再没有了大的动作。这一点非常的令人失望,毕竟扫黑的初衷不是拿龚建平一个人开刀问斩就能够完事的。要知道,再幼稚的人也不会相信中国足坛只有龚建平这么一个“黑哨”。而就是这名“黑哨”也还存在着悔过之心,他曾主动写就了一封《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并且退回了4万元人民币。正是这两样东西成了控告他的呈堂证供。这样的一个尚有“良知”的黑哨最后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不由得令人觉得可悲可叹。

  作为个案来看,龚建平因为收受了贿赂而被判入狱10年,这是我国司法机关经过细致缜密的取证调查后,根据我国法律所做出的公正判决。这一点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然而,如果我们将龚建平放入中国职业足坛假、赌、黑等丑恶现象四溢的大环境中来,我们只能说龚建平的所作所为多多少少受到了影响。被捕前,在大学体育系教书的龚建平被学子们称为好老师;在社会上,龚建平被朋友们称为一个好人,是什么原因使得这样的一个好好先生堕落成阶下囚了呢?这其中除了龚建平自身抵抗力较差的原因外,想必也有大环境的影响。换言之,中国足坛整体环境的恶劣不能不说是造成龚建平悲剧命运的又一始作俑者。正如一位圈内人士所言:“龚建平不会是惟一收钱的裁判,也不会是收钱最多的裁判,但是他目前的下场却是所有人中最惨的。这才是他个人的可悲之处。”

  龚建平的下场是可悲的。但更可怕的是外界并没有看到龚建平的入狱在中国足球圈里引发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结果。更确切地说,不仅泥没有带出来,甚至是在此之后便一点大的动静也没有了。当初,各方面为了调查取证下了非常大的力量,当事人顶着巨大的压力,而最后的结果却是仅仅揪出一个龚建平便完事大吉了。这种不彻底的扫黑行动根本就不可能具备足够的震慑力。我们可以看到,在龚建平东窗事发之后,中国足坛仍然是一片乱糟糟的景象。如果说有改变,那就是大家在指责裁判的时候,使用“黑哨”这个词语时显得更加理直气壮了。

  2003年1月29日,龚建平以受贿罪被判入狱10年。从那时开始一直到现在,近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再没有一位足球圈内人士步其后尘,尽管中国足球的环境是越来越乱了,越来越脏了。难道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司法的再次介入就这么难吗?被正式界定为黑哨的龚建平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但是中国的球迷甚至包括俱乐部的老板们并没有就此认定黑哨已经离开了中国足球。这算不算是中国足球的悲哀呢?而且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黑”已经发展成为了“赌”。赌球已经成为了祸害中超的第一毒瘤。以前有黑哨,现在则出现了赌哨这一名词。甚至每逢比赛,大家便言必称“盘口”。中国职业足球糜烂至此,但是却再也没有抓一个张建平或者是李建平出来。法律的威严迟迟难以再次生效。面对这样的结果,如果龚建平九泉之下有知的话,他肯定也会死不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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