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政府当起民工讨薪“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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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1:07 新华网 |
新华网南昌12月27日电(张之材)江西省吉安县从维护民工权益出发,采取财政预先垫付民工工资的方式,共筹资600万元,使民工在今年春节前及时领到工资,并当起了民工讨薪的“代理人”。 针对建筑领域拖欠民工工资较严重和“讨薪难”的现象,今年以来,吉安县组织监察局、法院、建设局等部门不定期地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把一些“讨薪难”的企业列为重点管理单位,并采取政府财政先垫付民工工资的形式,然后组织县清欠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以责任包干方式深入各欠款单位,责成其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同时,这个县还将完善合同管理和工程结算制度,推行担保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