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事件”的震慑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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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1:2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摘编自《中国新闻周刊》总210期/秦新安 拆迁拆成“事件”,嘉禾既非始作俑者,亦非集大成者。其“赖以成名”之处,在于被中央定性为“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的典型”,对其处理成为执政党进一步贯彻人本思想的标志性事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商业开发项目的拆迁工作,应由开发商和拆迁户协商解决,政府部门不应介入。 6月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会议特别表示,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相关责任人所作出的严肃处理。 翌日的《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决不能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的社论,定性嘉禾事件为“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的典型”。 此后,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更切实际的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法规、文件相继出台。这些法规、文件无不指向一个宗旨,即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 事实证明,嘉禾事件的震慑效应,直接促成了全国征地拆迁工作的良性发展。来自中纪委、监察部的消息称,2004年尤其是5月下旬以来,拆迁中的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已有所下降,各地对拆迁规模的管理趋于科学有序。 5月下旬以来,拆迁中的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已有所下降,各地对拆迁规模的管理趋于科学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