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告判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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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1:2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北京讯 为了共同的发财梦,4个河南小伙子在虚拟空间里制造了中国网络贩黄第一案。 记者12月26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公安部督办的网上贩黄一号案已有了终审结果,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梁宏彬、李宇飞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5千元;判处于剑浩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陈栋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5千元。 25岁的网站工程师梁宏彬与李宇飞、于剑洗、陈栋,于2004年5月间,合谋建立网站牟利。截至2004年7月12日,www.17gan.com网站上淫秽影片的点击量达到16000余人次,经营网站非法所得人民币16000余元。(孙慧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