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阿力故意伤害案终结凶徒领刑6年凶徒领刑6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1:40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陈霞荆雯)12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阿力故意伤害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起诉,维持红古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马阿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3位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0239.3元。 2003年11月8日19时许,李某之妻王某因被人刺伤并遭抢劫,便到李某工作处告知此事,李某和伙伴祁某、杨某等人遂扶王某准备到附近诊所包扎伤口,途中遇上马阿力,王某说,这就是抢劫她的人,李某听后迎上前去揪住马阿力,被马阿力用刀捅伤右胸,后祁某、杨某上前围住马阿力,马阿力用刀捅伤祁某腹部及右上臂,捅伤杨某后背。(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