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宣传画引发合同纠纷 画家被判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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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3:26 新华网 |
记者昨天(12月26日)获悉,奥运宣传画《北京千年城市风景画》的作者——画家查尔斯·比利奇先生因这幅画与其合作者北京比利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簿公堂。 查尔斯·比利奇是澳大利亚籍画家和著名服装设计师。2001年1月16日至同年2月18日,为支持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他来到北京创作了大型油画《北京千年》,并将该画赠与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查尔斯·比利奇来京前,与比利奇公司达成合作意向,该公司负责他来京创作《北京千年》一事的商业运作及担任其在中国业务独家代理。 2001年7月1日,双方签订《合同书》约定:比利奇创作的《北京千年》的著作权归比利奇公司所有,该公司仿制3000幅《北京千年》并进行销售,销售收入的10%归比利奇所有;比利奇同意在仿制品上签名;比利奇指定该公司独家代理其在中国内地的业务;该公司则向比利奇支付30万美元作为转让报酬。 后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比利奇又书面指定该公司为其在中国“法定独家代理人”,为期两年。比利奇公司按照约定进行了商业运作,并向比利奇支付8万美元“预付款”和2万美元的日常开支及生活费等。 2001年10月,双方合作中逐渐出现矛盾,协商无果后,比利奇公司起诉到市二中院,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对方赔偿自己各项损失人民币296万元及2万美元。 法院认为,比利奇与比利奇公司所签的《合同书》有效。比利奇公司一直在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查尔斯·比利奇单方面解除合同,理由不足,构成违约,应给付比利奇公司宣传费及制作推销费共计25万多元。(郭志霞)(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