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维权有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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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4:3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卜松竹通讯员夏涛) 作品被侵权,参加商业演出发生经济纠纷……往后艺术家们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不必担心找不着“组织”了。广东首家艺术家“维权”机构———广东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昨日成立。 据介绍,委员会成立后将着力组织艺术家学习、普及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法规;受理有关知识产权和与文艺活动相关的侵权纠纷的申诉,给予调解或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指引、协助等服务;对有关知识产权和与文艺活动相关的侵权纠纷的法律诉讼、仲裁等,在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