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下月起下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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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8:06 扬子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涉及公安、教育、旅游、工商等8个部门的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全面调低。 据介绍,调整项目包括:台湾同胞回内地定居证、华侨回国定居证工本费,均由50元降为10元;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申请费由每件4140元降为1000元,撤销请求费由每件2484元降为2000元,证书公告费由每件1656元改为据实收取;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全国入学联考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由100元降为80元;导游证IC卡工本费由每证60元降为40元;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降为统一按国内企业承包收费标准执行等等。(石小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