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务员法草案分组审议 委员吁细化引咎辞职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8: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8日电据新京报报道,“引咎辞职”引入公务员法草案备受各界关注。昨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开始分组审议《公务员法(草案)》,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提议应对引咎辞职条款进行细化。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教授认为,首次提请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写入了引咎辞职条款,是将各地规定、党内文件上升为国家立法,使官员问责与引咎辞职的规定法律化。

  按照草案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昨天上午,在分组审议现场,有委员提出建议:“严重失误、失职这样的措词比较原则,什么情况属于严重失误、失职;什么情况属于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这些都需要明确和细化。”

  对此。应松年说,通常情况下,法律规定的越具体越好。这次公务员法草案引入引咎辞职制度是一个进步,立法者没有列明具体情况是有其他考虑,需要通过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廖卫华)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杨振宁登记结婚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圣诞家居美图大清单
2005年北京楼市大预测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