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酝酿修改环境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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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8:57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张彩平)记者从日前举办的“携手共建美好家园—深入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社会宣传活动中获悉,本市今年共颁布了五部环境政府规章,但执法难依旧困扰环境执法。市环保局表示,《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将于近期报送市政府法制办,明年有望修改。 执法时常遭遇尴尬 据市环保部门透露,针对环保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本市开展了郊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扬尘污染控制、畜禽牧场关闭,吴淞、吴泾和桃浦工业区整治等专项调研和协调;颁布了5部政府规章,出台了《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此外,还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曝光30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依法对17家超标排污企业作出了限期治理的决定。 但是,执法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目前环境执法难主要表现在所谓“一低两高三难问题”上,“一低”是指违法成本低,企业破坏环境最高也只能罚10万”;“两高”是指守法成本高和执法成本高;而更让环保部门头疼的则是“三难”,目前执法举证非常困难,就是取得了证据,对方也会否认,此外还存在追究法人代表责任难和强制整改难的问题。 新《条例》标准领先全国 市环保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本次《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是对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必要的细化和创设,充分体现上海作为特大型国际大都市环境保护的特点,做到在环境保护的理念和标准上领先全国一步,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于全国平均水平,违法追究的力度高于全国中西部地区。本次环保条例的修订在制度设计上:一是围绕环保执法中的“一低两高三难”,加快制度创新力度;二是倡导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相结合;三是强调执法和科学管理相结合。 市环保局有关人士透露,在起草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已经通过市环保局专题会议讨论,目前正准备征求各委办局和区、县环保局的意见,并将于近期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新《条例》特点 酝酿修订的《条例》充分体现上海作为特大型国际大都市环境保护的特点,做到在环境保护的理念和标准上领先全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于全国平均水平,违法追究的力度高于全国中西部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