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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楼上住户装修导致漏水 打赢官司只得68.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13 南方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庆龙 通讯员/区惠妍)楼上住户装修导致楼下住户的浴室天花板漏水,两邻居因为此事闹上了法庭。近日,禅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装修的黄某、罗某赔偿楼下的何先生68.2元。

  何先生与黄某、罗某是上下楼邻居。2002年3月间,住在楼上的黄某、罗某对其居住的房屋进行装修时,对房子的布局进行了改动,并将拆掉的多个水泥门框打碎,巨大的震动致使楼下住户的房子严重受损。同年7月8日,何先生发现自家的浴室天花板排水管与水泥接口处裂开漏水,墙壁批荡分离,厕所排水管外墙壁出现多处裂缝,认为因楼上装修引起,向黄某、罗某讨说法。

  双方所在单位及居委会出面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后,何先生只好将邻居告上了法庭。

  禅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装修房屋时损坏了何先生的住房,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负责修复和赔偿,依照有关规定判处黄某、罗某对原告房屋浴室天花漏水处、厕所漏水处及浴室、厕所墙壁进行修缮,恢复原状,承担修缮费,赔偿经济损失68.2元。

  何先生对此判决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依法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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